辅导期内发生行政处罚,MLCC材料供应商

集微网消息,3月14日,国泰君安证券近日披露了关于终止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辅导公示。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展朋”)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双方于年8月18日签署了《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辅导工作开展以来,国泰君安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的指导要求,对湖北展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相关的辅导工作。辅导期内发生行政处罚的情况,详情如下:“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于年10月1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在公司雨水沟检测出钡离子重金属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经仙桃市生态环境局法制领导小组审议决定:1、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拾捌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湖北展朋上市计划改变,上市时间有较大不确定性,双方经友好协商,因湖北展朋上市计划改变,上市时间有较大不确定性,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辅导机构对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并于年1月签署了《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自上述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国泰君安不再担任湖北展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并终止相关辅导工作。据悉,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注册资本万元,车间面积平方米。主要致力于无机非金属电子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产品电子级碳酸钡已被MLCC产业数家知名企业应用,总量超过T,并且无质量事故。公司各类电子材料生产能力吨/月,其中电子级碳酸钡吨/月。(校对/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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