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公开征求意见内容解读1、限制类石化化工行业限制类有13大类,包括: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新建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装置,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的气化装置,磷铵生产装置;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新建染料、有机颜料及中间体、印染助剂生产装置等。解读:电石生产装置的新建鼓励上下游配套式增加,其中包含生产成本(石灰石、兰炭、电力)以及下游配套(PVC、BDO、醋酸乙烯等)以及尾气的循环利用。配套增加装置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成本以及对后期的检修计划,生产计划更加方便规划。2、限制类新建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单项金属离子≤ppb的电子级硫酸除外)、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解读:电石的新建鼓励旧产能的等量置换。例如目前大家观望度比较高的薛家湾沙圪堵地区的小电石炉,其产能在75万吨,但由于其单台电石炉产能小,能耗高,内燃式电石炉占比较高等原因,目前处于关停状态。产能可置换为符合行业标准万吨产能的密闭式电石炉。3、淘汰类单台产能吨/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和少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单线产能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内燃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钠、甲醇钾、乙醇钠、乙醇钾、聚氨酯、乙醛、烧碱、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生产装置,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解读:近几年电石行业的重要方向就是加强节能减排。内燃式电石炉与密闭式电石炉相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较高,废弃物排放量较大。内燃式电石炉淘汰,密闭电石炉及其配套装置可以提高产能及能量转化量,减少废物排放。综合分析:近几年随着国家环保及安全检查力度的加强,配套经济的优势已经逐步呈现,特别是电石-氯碱一体化项目配套,推动电石行业向有序化、规模化、集群化方向发展。通过上下游一体化的配套生产,能够克服产品长时间运储和运输过程中的发气量损失,真正实现上下游联动。电石行业是一个高耗能的产业,通过内燃式电石炉的调整,可以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装置,促进产业链的优化重组,对节省成本,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输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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