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洛扎县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

洛扎县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信息公示

根据《年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四站辖区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通过区、市级自主监测和委托监测相结合,对我县环境空气、地表水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现将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如下:

一、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洛扎县设有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是洛扎县经三路便民警务站,采用手工监测连续5日法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0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03)共6项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洛扎站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一级标准。

图为洛扎县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洛扎县设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分别是洛扎县雄曲河上游m、雄曲河下游m,监测指标为:水温、pH值、流量、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氟化物、铜、锌、铅、镉、砷、汞、硒,合计25项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洛扎县年第一季度地表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二类标准限值。

图为1至3月份地表水监测结果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洛扎县布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洛扎县洛扎镇东嘎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洛扎镇麻木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硒、砷、汞、铅、镉、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等共65项。监测结果表明,洛扎县年第一季度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洛扎县洛扎镇麻木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洛扎县洛扎镇东嘎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三类标准限值。

图为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

图文来源: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洛扎分局

本期编辑:嘎珍复审:罗正金终审:归桑仁增投稿方式:luozhax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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